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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升学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学业考试科目、分值

学业考试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共用一套试卷。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学业考试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类。计入中考总分的科目有考试科目7个和考查科目5个,总分值720分,各学科分值如下:

考试科目7个: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分值共6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均为12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分值分别为80分、70分;思品与历史合卷,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考查科目5个: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分值共120分。其中生物和地理分值60分(生物、地理的卷面分值各为50分,各按60%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体育与健康分值40分,其中平时考查20分(初一、初二各10分),初三毕业现场测试成绩为20分;理化生实验技能分值10分;信息技术技能分值10分。

考核科目: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由各学校按各学科新课程标准要求自主组织考核。

()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午别

      科目及时限

时间

  

  

2010620

900—1130

语文(150分钟)

300—500

物理、化学(120分钟)

2010621

900—1100

数学(120分钟)

300—430

思品、历史(90分钟)

2010622

900—1100

英语(120分钟)

 

2、考查科目考试时间:

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基础年级平时考查和毕业年级现场测试,毕业生现场测试时间为201045420;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为2010420430;信息技术考查安排在初二年级,具体时间为201057515生物、地理考试时间调整安排在初三年级中考时进行。(鉴于2010年初中毕业生已在2009年参加了生物、地理考试,2010年中考时不安排生物、地理学科考试;生物、地理无成绩的学生,包括回读生、留级生和外转生等,由市教育考试院单独组织,集中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20105月份)

3、考核科目考试时间:各学校课程结束后,由学校安排时间考核。

()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等实行闭卷考试。

考查科目:体育健康考试为现场测试,按市教育局体卫中心制定的方案执行;理化生实验技能和信息技术为现场实验操作检测,按市电教馆制定的方案执行;生物、地理补考,按市教育考试院方案执行。

考核科目可采用纸笔测试、实际操作、成果展示、才艺表演相结合等方式考核。

()成绩呈现形式

初中毕业生学生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为720分(其中含初二地理结业考试30分,初二生物结业考试30分)。考核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试组织

考试、考查、考核等工作均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要求下组织开展,具体分工为:考试和考查科目的报名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科目考试及生物地理补考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体育与健康的考查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一组织,理化生实验技能和信息技术考查由市电教馆统一组织,考核科目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

()考点设置:

2009年秋季学期全市初三年级入学人数约17200人,2010年中考考点拟设置在毛嘴高中、彭场高中、沔城高中及城区高中,参考学生按“就近、回避”的原则随机混编,确保每一考场的考生来自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学校。

()阅卷方式:

    2010年中考阅卷方式改为网上阅卷。为适应这一变化,市教育考试院要成立工作专班,对软件及硬件运行情况不断进行演练,同时建立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置办法。为使学生适应阅卷方式改革,拟于20104月对学生进行模拟测试,同时检验阅卷系统运行情况。

()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

()高中招生相关政策

1、优录政策:

201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果是少数民族、烈士子女或弟妹、海外侨胞子女中的任意一种情况,农村的独女户及政策内两女户绝育家庭的女孩,中考总分加10分后参与高中录取;以上优录对象不累计加分。

2、限录政策:

1)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学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2)参加了往年中考的学生(回读生)、初中阶段留级生(含无学籍学生)中考不扣分,但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资格。无学籍考生不作为仙桃中学计划生分配基数,但作为学校学年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评估中普及程度完成率、教学质量评估基数。

3)办理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在学籍转入学校报考,享受所在学校考生同等待遇;没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考生,回原学籍所在学校报考,报考后,必须在报名学校就读,不在报名学校就读的,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资格。未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回学籍所在地报考,户口与学籍所在地一致的,可以享受仙桃中学计划生资格;户口与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资格。学籍与户籍均不在报考学校的学生,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分配资格。

4)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休学生中考不扣分,可参与高中招生录取,具备各高中学校招生资格。

5)所有考生中考报名后不予转学。

优录和限录的审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仙桃中学计划生招生政策。

1)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分提前录取和计划分配录取,即:仙桃中学提前录取240人,其余计划分配录取指标由教育局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计划生分配的主要依据:在校注册的初三应届生参考人数(城区学校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计划人数加上转入学生计算)、2007-2009年连续三年市教育局质量评价累积分、2007-2009年连续三年累计达到仙桃中学计划生分数线人数、近二年办学规范程度,所占比例依次为40%30%20%10%

2)仙桃中学计划生招生录取只招收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学生。

3)仙桃中学计划生分配指标只录取连续三年在该校就读且注册学籍的应届生和经市教育局批准正常转学、休学的学生;

学校地址:仙桃市城北北坝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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